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团体标准《低碳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玻璃纤维纱》审查会于2025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刘长雷参加了本次会议。
审查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查组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主任孙晓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能效与低碳部部长王宏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碳足迹主管赵海涛、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场总监吴永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委员夏磊、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孙志强6名专家组成。本标准牵头起草单位——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及参编单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玻丝特新纬度玻璃纤维制造有限公司、江西华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安徽耀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玻璃纤维行业作为能源资源依赖型行业,拥有大量的高温熔窑,行业碳减排工作任务较重。为此,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于2022年5月正式立项《低碳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玻璃纤维纱》团体标准并成立编制组,按照《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标准研制工作。该标准项目在完成大量国内调研和基本验证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适用范围、评价原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报告要素等内容,并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此次会议,审查组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等材料的详细汇报,并就有关技术问题向编制组进行了质询,编制组一一进行了解答。随后审查组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审查。经过审查质询,审查组认为本标准项目提出的标准技术内容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审查组一致同意本标准通过审查。并建议编制组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交由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批准发布。
《低碳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玻璃纤维纱》是玻璃纤维行业碳排放系列标准中的基础性标准文件之一,为后续行业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奠定基础。该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玻璃纤维行业低碳产品评价相关标准的空白,旨在参照国内外同类标准的情况下,制定适合我国玻璃纤维纱产品的低碳产品评价方案,为各级有关部门、组织和机构开展节能降碳监督和评价提供支持。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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